
Mr. 杰弗瑞的业务主要是代表债务人, 受托人, 以及破产法第11章复杂案件中的债权人, 以及在非破产重组和重组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代表. Mr. 杰弗瑞曾代表债务人, 债权人委员会, 以及大西洋沿岸大多数州的法院在破产和其他破产程序中的有担保和无担保债权人. Mr. 杰弗瑞在商业诉讼、破产程序和其他与债权债务关系有关的诉讼中,代表原告和被告.
代表项目
- 生物技术企业的庭外重整与再资本化债务人法律顾问.
- 就风电场企业的庭外整顿及再资本化事宜,为债务人提供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确认债务人在第11章重组涉及多个包裹的豪华度假房地产.
- 钢结构制造商第11章主要债权人律师.
- 在附属公司第十一章诉讼中担任房地产控股公司的法律顾问.
- 电信供应商破产法第11章债务人法律顾问.
- 急症护理医院及附属实体破产案件的遗产代表律师.
- 多所营利性学校的受托人顾问.
- 在第11章诉讼中代表房地产控股企业.
- 香港的债权人及/或债权人委员会律师, 等, 卫生保健, 高科技, 电信, 和服装行业.
- 一家制造企业破产案的财产代表法律顾问该企业实施了一场复杂的数百万美元的庞氏骗局.
- 在涉及破产程序中的有担保债权人代表, 等, 印刷, 电信, 和房地产行业.
- 地产代表的代表, 原告, 以及高管和董事违反受托责任的诉讼被告, 优先权与欺诈性转让诉讼, 杠杆收购引起的诉讼, 违反合同, 不公平和欺骗性的商业行为, 和施工索赔.